招租公告

宜宾日报 2018-04-12 00:00 大字

四川宜宾金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金江农商银行”)现有商业用房对外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业用房基本情况

资产位于宜宾县蕨溪镇半边街1幢X2层2-2号(蕨溪支行二楼),建筑面积693.47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630.91平方米。

二、承租人条件

1、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承租人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门面原有结构。

3、经营使用期间不得转租转包他人。

4、承租人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收到承租通知之日起与宜宾金江农行银行签订商业用房租用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

三、门面租赁租金及期限

(一)租金

宜宾县蕨溪镇半边街1幢X2层2-2号(蕨溪支行二楼),建筑面积693.47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630.91平方米。出租底价为每月7元/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宜宾县蕨溪镇半边街1幢X2层2-2号(蕨溪支行二楼),建筑面积693.47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630.91平方米。租期两年,即2018年5月起至2020年5月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起(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县蕨溪镇蕨溪支行。(视报名情况,电话通知公开招租日期)。

2、承租人报名时需提供经营项目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时交验原件后当场退回)。

3、报名时须缴纳诚意保证金1万元(未成交者,竞租当日凭票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宜宾金江农商银行蕨溪支行。

联系电话:0831-6530159、13708295636

四川宜宾金江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新闻推荐

红色文化地标诗歌诵读推出清明特辑

“未惜头颅新故国,满腔热血沃中华。白山黑水除敌寇,笑看旌旗红似花……”这是抗战时期著名的女英雄赵一曼所作的诗篇《滨江述怀》,磅礴大气,字字句句透着悲壮与豪迈。清明节前夕,华西都市报-...

宜宾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宜宾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