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离婚考卷”的法院很懂爱
9月14日,一份命题人是主审法官、评卷人是原、被告的“离婚考卷”在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观音法庭出现。法官称,通过让原、被告夫妻做题考试,可以对双方感情做一个考察,60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余地,60分以下可以初步认定婚姻关系岌岌可危。这份考卷的答题人,是一对育有一对子女的80后夫妻,主张离婚的女方在做完考卷以后态度趋于冷静,对不准离婚的判决不持异议。(9月21日《成都商报》)
法官让打离婚官司的夫妻做题考试,双方考得高分便不准离婚,表面来看,这一做法过于霸道,也涉嫌违法。《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不管是结婚、离婚,外人都无权干涉双方的婚姻自由权利。夫妻双方的婚姻自由不容干涉,但法官让双方做的“离婚考卷”,很有针对性,是对双方感情的一次考察,能了解到双方感情的真实状况,让双方在做试卷的过程中,反思自身的问题,回忆夫妻之间的点滴,唤醒自身的责任心。
就如那对80后夫妻,通过做完考卷,双方各得到对方打的80分以上的高分,表明对方对家庭都尽到了一定责任,而且双方对对方的责任也有一定的认可,这对夫妻在做试卷过程中,也慢慢变得冷静,这些都是法官判决不准离婚的现实原因,而且这对夫妇对于判决也不持异议。可见此次“离婚考卷”是一次成功的尝试,成功挽回了一个家庭。
这并没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类似做法也有一些,比如在2012年时,浙江省慈溪市民政局推出“预约离婚”做法,夫妻要离婚,需度过一周的冷静思考时间;也有地方民政局为申请离婚的夫妻设立婚姻家庭咨询师,对这些夫妻进行劝和等等。这些做法都值得肯定。相比而言,还有一些司法部门或民政部门,初衷良善但做法粗暴,比如有地方实行“离婚限号”,如工作时间一天只能受理多少个号,有的司法部门不问青红皂白,限制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夫妻不准离婚或是设置所谓的“离婚冷静期”等等。这些做法都极为不妥,侵犯了对方的正当权利。
宜宾法院的“离婚考卷”很有人情味,如同是促成离婚者“破镜重圆”的粘合剂,再给夫妻双方一次机会,而不是用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去对闹离婚的夫妻进行简单粗暴的“切割”。法律不外乎人情,司法部门不应该是不懂爱的法海,在处理类似离婚诉讼时,应该成“懂爱”的月老。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司法部门面对此类离婚诉讼,要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能冷冰冰地照搬法条对案件进行离婚判决,如果能够挽救濒临破裂的婚姻,将是大功德,这也才能体现出法律的温度。
“离婚考卷”值得推广。同时,“离婚考卷”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最好能找专家设置题目,让试题变得更科学有效,从而才能够挽回更多婚姻出现危机的夫妻感情,带给社会更多的温暖、帮助与爱。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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