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宿外国朋友 须守法律法规

宜宾晚报 2019-04-04 10:56 大字

晚报讯 近日,一条只有短短10秒钟的视频消息出现在微信朋友圈中,视频中的外籍男子引起兴文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的注意。民警经调查发现,视频中的外籍男子是荷兰人,但未查询到在该县旅店业的相关住宿登记,随即将外籍男子口头传唤至辖区派出所进行询问。

外籍男子称自己到兴文县古宋镇访友,居住在朋友家中,在此期间未到公安机关进行住宿登记。民警首先查看该男子的护照、签证等信息,然后向该男子讲解外国人住宿登记工作的法律法规。最后因为外籍男子和他的朋友未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尚未超过24小时,所以只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立即进行住宿登记。

出入境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住宿,应须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辖区派出所办理登记;外国人在宾馆住宿登记的,应当由宾馆登记外国人相关住宿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送。同时,如有留宿境外人员的情形,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

陈钰婷 夏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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