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告

宜宾日报 2018-02-02 03:54 大字

本院根据陈香凝、聂洪亮、李安松、覃朝峰、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华隆建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12月13日裁定受理兴文县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7年12月13日指定四川酒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兴文县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兴文县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3月10日前,向四川酒都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林家巷83号;邮政编码644000:联系人:樊学锋、联系电话13340665000:联系人张兴文,联系电话1811381876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兴文县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兴文县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兴文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兴文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3日

新闻推荐

小镇校园外“闹鬼” 民警抽丝剥茧揭真相 民警为失主追回被盗现金

民警为失主追回被盗现金

兴文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兴文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