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吸烟 二人被罚款
◎ 梁钰奉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派出所民警在对回龙湾某网咖例行检查时,发现胡某(男,23岁,江阳区人)和申某(男,22岁,兴文县人)两人在该网咖内吸烟,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民警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处理。
经询问,二人对其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小市派出所对胡某和申某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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