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 聚焦群众需求 落实特殊人群工伤保险
本报讯(王正理 范煜楠) 近日,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书楼镇初级中学校的52岁女性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这是屏山县办理的第一位超龄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根据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用工单位、实习单位、培训基地等可为超龄人员、年满16周岁的实习在校生、医院规培生等群体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参保后享受相关待遇,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
屏山县书楼镇初级中学校的经办人表示,单位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职工在工作期间的安全问题,这次通过县社保中心的宣传了解到了最新政策,第一时间前来为超龄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这个政策实实在在解决了用工单位的困难,也解决了超龄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后顾之忧。
把群众的“麻烦事”“烦心事”放在心上,是人社系统践行责任担当、为民办好实事的生动体现,深刻展示了立足岗位、贴近群众需求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学用结合,以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助力开启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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