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黄某被拘留十五天
本报讯(丁如林)2月19日,屏山县人民法院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黄某执行拘留十五日。
2016年11月,黄某雇佣向某等17名民工在美姑县建设工地做工,经结算欠上述民工工资累计106262元。因欠薪问题在屏山法院与17名民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但调解书确定的给付日期到达后,黄某仍未履行。
2019年7月14日,向某等17人向屏山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后,黄某与向某等17人分别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但仍不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多次电话联系,黄某称自己不在本地,之后再联系均无法接通黄某电话。
执行法官不放弃任何一点线索,多次到黄某查找均无下落。
2021年2月19日,执行法官在执行其他案件过程中,顺道打探黄某是否在家,发现黄某正好在家,遂将恶意欠薪的黄某依法予以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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