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提升贫困村集体经济 需要“三变”

宜宾日报 2020-10-30 00:43 大字

□包运宣

村级集体经济是保障贫困地区持续脱贫的重要基础,是贫困地区脱贫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激发贫困地区内生活力的重要因素。中共宜宾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强调: “要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市,做响‘宜字头’农业品牌,推动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势在必行。屏山县虽然实现整体脱贫,但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微小、渠道单一、活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为此,解决屏山县村级集体经济的问题需要“三变”。

转变一:破旧立新,转变村级经济经营主体身份

新经济三主体: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家庭农场和招商引资市场运营公司。贫困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资源闲置率越来越高,经济发展结构发生重大转变,传统家庭经营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各种新经济运营主体适时产生,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主体变革迫在眉睫。一是通过政府支持、政策支撑、资源共享、群众参与的方式推进经营主体由家庭主导向新经济组织转变,由传统家庭经营方式向现代企业方式转变。二是成立以村为单位的资产运营主体,将资源、资产和资金统一管理,同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供给侧的问题,引进市场公司解决资金、技术和需求侧的问题。三是增强村级经济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主要渠道以改变财政资金投入模式为主,将到户资金集中投入并建成一批收入稳定的集体资产。

转变二:多元运作,改变产业扶贫与发展机制

对“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市场经营公司+农户”“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公司+专业合作社+市场经营公司+农户”“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家庭农场+市场经营公司+农户”等模式进行规范化引导,鼓励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合作社、市场经营公司、家庭农场和贫困户之间形成紧密的合作发展机制,探索建立 “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稳定持久的产业扶贫带动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发展与扶贫脱贫机制的联结程度,使农业产业发展逐步惠及贫困人口,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产权变股权、农民变工人”目标。一是做好资源整合: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财产资源统筹运作、人力资源合理分配。二是合理规划布局:种养结合,“农旅”结合,电商与实体结合,三大经营主体融入。三是统分结合实施:土地相对集中与满足群众自给相结合;合理规划与分类建设相结合;分配定额与绩效相结合;整体提升与个体增效相结合。

转变三:激发活力,变革集体经济参与方式

参与三方式:土地入股、土地+资金、资金。一是用数字理念动员群众以土地入股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农户土地承包面积是获取股权和分红的依据之一,明确土地入股集体经济组织行为没有改变土地承包权,股权数据与土地承包面积关系一致,将土地承包面积数字化,解决群众收入分配依据、公共设施、固定资产建设等问题。二是用好算账方式。当前农村“丰产减收、劳而不获”、“吃银行利息”现象普遍存在。采用对比、例证等方式,通过算账提高群众参与度。三是用合理分配办法。股权+分红,资产+效益,保底+劳务,综合股权保底、资产收益分配、劳务收入与从事公益事业补助提升群众和集体经济收益。

(作者单位:屏山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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