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新安加油站)项目征地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各坟墓关系人(权属人):
为确保2018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新安加油站)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就征地红线范围内坟墓搬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屏山县新安镇滨湖社区2018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新安加油站)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原民主村一组,新安大桥东侧紧邻G353线,唐仕成违法建筑为标尺往山体约62米,往锦屏镇顺G353约90米)。
二、登记时限
凡未登记的坟墓,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在2020年9月24日前自行联系新安镇国土住建所进行登记。
三、搬迁时限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涉及征地范围内的坟墓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搬迁完毕。
四、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坟墓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其后果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自负。
新市镇征地工作组联系人:杨豪,联系电话:17358627751。
特此通告
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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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中伯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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