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屏山县S311锦屏至龙华段公路 改建工程项目征地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宜宾日报 2020-03-24 00:41 大字

锦屏镇四坪村一组、二组、四组、六组、八组,五一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六组、七组,青年村一组、三组、四组、五组及龙华镇中埂村干湾子组、老阳坪组,稻田村干埂子组坳田上组、保管处组、马路上组撮箕湾组,早稻村三多庙组、叶家坝组,民和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大兴村一组、四组,八一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翻身村六组,改换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农民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权属人:

屏山县S311锦屏至龙华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涉地乡镇人民政府已征地拆迁补偿完毕,工程建设庚即推进,现就征地红线范围内坟墓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屏山县S311锦屏至龙华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涉及的锦屏镇四坪村一组、二组、四组、六组、八组,五一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六组、七组,青年村一组、三组、四组、五组及龙华镇中埂村干湾子组、老阳坪组,稻田村干埂子组坳田上组、保管处组、马路上组撮箕湾组,早稻村三多庙组、叶家坝组,民和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大兴村一组、四组,八一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翻身村六组,改换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农民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期限

自本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18时前,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自行申请登记、搬迁完毕。

三、其它告知事项

(一)按屏山县国土征地政策标准对征地范围内已进行登记并补偿的坟墓,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搬迁。

(二)对征地范围内未完成调查、登记、补偿的坟墓,由坟墓关系人(权属人)主动与征地工作组联系进行清理登记补偿。锦屏镇联系人:张敬,联系电话:18181701001;龙华镇联系人:王万洪,联系电话:15183910921。

(三)逾期未申请登记、搬迁的坟墓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其后果由该坟墓关系人(权属人)自负。

特此通告。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4日

新闻推荐

屏山县 举办远程视频招聘会现场录用106人

本报讯(郑仁平)3月10日下午,浙江省海盐县和屏山县人社部门携手举行今年第二场远程视频招聘会。采取招聘企业和求职者“一对...

屏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屏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