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7座车却装了17人 屏山一女子危险驾驶被拘役

宜宾日报 2019-07-15 00:47 大字

本报讯 (丁如林)近日,屏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严重超员的危险驾驶案,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冯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2018年12月27日下午,被告人冯某(女)驾驶川Q2265S小型汽车从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幼儿园往屏山镇大桥村方向行驶,搭载了17名乘客(其中15名是屏山镇中心幼儿园学生),行驶至屏山镇双蕨路真溪场镇入口路段被民警查获,发现该车核载人员7名,被查获时超载10人,超员142.9%。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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