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把好“四道关” 函询采信工作见成效
□屏山县纪委 宋莉
为了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实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爱护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统一。屏山县纪委监委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好“四道关”开展函询采信反馈工作。今年1月至8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92人次,占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数72.4%,同比提升了10.3 %。处置问题线索115件,线索处置率达 100 %。其中采取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87件,给予组织处理24人次。体现了抓早抓小,形成了有效震慑,达到了“咬耳扯袖”,净化政治生态的目的。
首先,理清“家当”把好问题线索分流关。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先后两次对收到、在办、待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结合干部的一贯表现,对反映的问题线索通过集体排查,认真研判,对一些反映的问题线索轻微,不属实的问题线索及时分办执纪监督室进行函询处置,极大的提高了线索处置率。
其次,立好规矩把好函询采信程序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管干部函询了结采信告知工作的通知》,从适用条件、时限要求、书面反馈程序审批、文书模板等环节对函询采信工作进行规范。
再次,集体商议把好函询采信“研判关”。定期召开线索集体排查研判会,综合被反映人基本情况和一贯表现、信访和问题线索情况,就是否采信了结、是否可以反馈进行研判考量,作出是否函询采信决定。对被函询回复情况不清楚,认为有疑点的,采取继续函询或通过其他方式进一步进行核查确保函询质量。今年以来,函询87件,经抽查和初步核实的函询件数24件,函询抽查率达 39%。
最后,动真碰硬把好函询采信反馈关。时限性和准确性是反馈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研判或抽查后予以采信的函询件,经领导审批后15个工作日采用书面反馈方式反馈当事人。书面反馈材料以纪委办公室名义发出,一式四份(一份被函询人,一份被函询单位负责人,一份案管室备案,一份承办室存档)。同时要求受到函询的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今年截至8月底,在函询处置的87件问题线索中,给予函询采信反馈 49人次。
党员干部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澄清问题挺直腰杆, “减负前行”轻装上阵。今年以来,屏山县把好“四道关”开展函询采信工作,极大地消除了干部顾虑,助其安心履职,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干部队伍“有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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