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月 宜宾市输血退费超过250万元
献血车上献血场景
本报讯(曾伟 李璧 王庆庆 文/图)5月18日,笔者从市中心血站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参加献血的城乡居民共计13215人,献血总量累计438.46万毫升;今年1至4月,全市共有2931人在住院出院后享受到了输血退费的专项服务,其费用共计250.38万元。
5月17日一大早,屏山县卫计委驾驶员小周专程将屏山县人民医院、屏山县中医院输血患者报销费用的资料送到了市献血办。今年以来,屏山县共有44名患者按政策规定报销输血费用4.11万元。屏山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在脱贫攻坚冲刺阶段,数万元的专项经费支出,对于不少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屏山县输血病人享受输血退费专项服务,这是全市医疗用血退费管理的一个缩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国家、省、市相继制定了《医疗用血退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用血退费应满足以下条件:1.用血者不满18周岁、年满55周岁和身体不适合献血的公民,按医院临床用血价格的50%予以退费;2.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在献血之日起三年内,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额经费的三倍退费,献血三年后按献血量等额经费退费,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3.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额经费退费。
现年44岁的无偿献血志愿者王小阳,便是《办法》受益者之一,今年2月底,他的妻子张嵘分别在珙县人民医院和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先后输注了红细胞3个治疗单位。出院后,医院按照志愿者直系亲属退费标准,为患者办理用血退费1260元。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宜宾市从2012年起实施“即医即退”专项服务。“即医即退”是指,输血病人在出院之后,即可在医院迅速办理退费手续。
全市享受输血退费政策的无偿献血志愿者中,现年54岁的高县文江镇文江村村民张融尤其令人关注。张融从2003年6月以来先后献血3次,献血量累计上千毫升。2016年12月,张融因身体不适,先后辗转于高县、宜宾、泸州和成都等地多家医院求医,2017年1月下旬被确诊为重度Ⅱ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随后,他成为了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科的病人。“只有我为人人,才会人人为我。”张融住院期间,先后有140名志愿者为张融捐献出全血和单采血小板,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志愿者就有99人。截至目前,张融报销血费共计3.2万元,他也因此成为全市无偿献血志愿者中,报销输血费用最多的“第一人”。“我所得到的远胜过我所付出的,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那世界一定会成为美好的人间。”张融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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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屏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