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 宜宾在行动
本报讯(张瀚文 记者 邓烨)3月 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宜宾海事局联合长江宜宾航道局、长江公安、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了“长江大保护 宜宾在行动”水上综合执法和联动巡查活动。
当天,海事、航道、公安出动4艘公务船艇,对合江门、宜宾长江大桥、菜园沱、盐坪坝长江大桥、李家沱等重点水域开展现场巡航检查,巡视长江两岸岸线整治成效,有无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行为。在李家沱水域,海事执法人员对到港船舶民兴6号开展登轮检查,通过采用显色剂示踪法对船上的生活污水是否非法直排入江进行了检查,并现场查看了该船通过“船e行”客户端交付记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联合行动现场交流会上,各单位按照职责通报了一年来长江大保护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长江大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思路进行交流。
据了解,长江干线宜宾段基本实现了船舶水污染“零排放”,先后完成了辖区所有餐饮趸船、砂石船舶、渔船的动态“清零”工作,长江大保护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具体包括推动199艘船舶实施“双铅封”,90艘400总吨以下船舶完成防污染设施改造;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1420艘次,督促整改防污染缺陷22项,实施行政处罚4起等。
宜宾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执行协作、宣传配合、沟通保障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同思考研究推进长江保护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推动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针对长江禁渔、岸线保护、非法采砂、船舶港口污染物治理等方面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入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准确理解保护法核心要义、深刻把握具体要求,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长江保护的浓厚氛围,着力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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