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四川法制报 2021-06-03 01: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丹)1日,由省高院主办,宜宾中院承办的岷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第三次会议在宜宾举行。省高院副院长史红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省高院环资庭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岷江流域8市中院及攀枝花中院环资审判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题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岷江流域“9+2”司法协作机制作用,探讨落实长江保护法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司法实务疑难问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更加有效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宜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卫在致辞中提到,宜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宜宾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更加务实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抓牢长江首城生态建设。

宜宾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敏表示,宜宾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探索创新全面实施生态修复刑事裁判理念和举措,积极开展“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参会单位围绕司法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中涉及严厉打击涉渔犯罪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禁渔工具、禁用方式的认定主体,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与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妨害公务、盗窃等犯罪的法律适用,涉渔案件中的鉴定、增殖放流责任承担方式的确定与执行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发言。省生态环境科学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代表就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等问题发言。

史红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个要求:一是站位再提高,主动承担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政治责任。二是认识再深化,认真落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一体保护。要深化岷江流域司法协作,实现长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各要素特征及相互联系,实现“治污、治岸、治渔”一体推进。三是职能再延伸,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民生保障的辩证关系。坚持惩治违法犯罪和保障民生权益“两手抓”,助力实现退捕渔民转产就业“退得出、稳得住”,避免以“禁渔”的名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经营、正当休闲娱乐等权益。四是机制再完善,切实增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治理的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协调对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新闻推荐

宜宾市文明交通作品大赛

征稿时间:2021年4月—11月投稿邮箱:scybjj@aliyun.com(注明文明交通作品征稿字样)联系电话:(0831)2316730要求:题目自拟,选材新颖...

宜宾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宜宾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