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宜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 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 (2021年4月27日政协宜宾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宜宾日报 2021-04-28 01:22 大字

[摘要](2021年4月27日政协宜宾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宜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宜宾市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等规定,政协宜宾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讨论,决定:

在政协宜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对中共宜宾市委已作出处理决定的严重违纪和涉嫌违法犯罪的市政协委员,由政协宜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授权主席会议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待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时进行说明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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