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下发紧急通知 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

宜宾日报 2021-03-29 00: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田琴)3月26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4月中旬,各级包保干部、驻县督查组人员要认真负起监管责任,督导所包区县、乡镇、村(社区)全面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必须深入到每个林区山头、每个进山路口等开展检查工作。各级指挥部指挥长、指挥部成员下沉蹲点、靠前办公,巡山护林人员要提早上岗,延长值守时间,严格执行网格管理、包片巡护,对重要进山路口,尤其零散坟头,必须要具体到人,真正做到“路口有人看、山上有人盯、墓地有人守”。

各地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广播、宣传栏、微信、短信等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森林防火命令》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动员多方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外来人员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引导群众以献鲜花、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做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安全祭扫。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关于工作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落实到辖区内所有公职人员,做到“五个带头”、遵守“五个不准”。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格实行森林火灾每日三次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各区县专业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和乡镇半专业队伍要随时待命,如遇突发情况,确保及时发现迅速处置;各地要开展防火物资设备准备,蓄水池要储备足够水源,各类扑火机具要调试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时能够及时调用,时刻保持临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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