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21-02-24 00:59 大字

自贡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先华与你劳动争议一案(翠劳人仲案〔2020〕340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现定于 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联系电话0831-8235641)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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