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 20 年 他终 领 到 了 赔 偿 金

四川法制报 2021-01-15 00:57 大字

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行款、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本报讯(彭屏 毛吉宇 记者 李丹文/图)“20年了,我原本都对这7万多元没抱希望了,那天接到法院电话通知我来拿执行款,简直感觉是喜从天降,我可以和家人过一个闹热年了……”13日,在宜宾中院、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联合举行的“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案款、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因工伤失去一只手臂的翁某激动地说。

1999年12月,翁某在宜宾市某机械厂务工,操作车床时不慎负伤,致左上臂断肢,造成四级伤残。2000年底,翠屏区法院判决厂方一次性赔偿翁某各项损失70529元。判决生效后,宜宾市某机械厂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2001年2月,翁某向翠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翠屏区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该机械厂有可供执行财产,也无资产可供处置,依法终止了此次执行程序。

2020年2月,翠屏区法院在西郊街道大运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时,了解到翁某有7万余元赔偿款未执行到位,生活非常困难。执行法官查阅该执行案件卷宗,告知翁某可申请恢复执行程序,追加该机械厂投资人黄某作为被执行人。翁某提交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责令黄某限期报告财产和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并冻结其银行账户。承办法官发现黄某的银行账户余额足以支付该笔执行款,遂依法扣划7万余元,全额支付给了翁某。

当天,翠屏区法院共向1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3440万元,向14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1月12日,翠屏区法院共约谈传唤被执行人1200余人次,通过媒体曝光被执行人417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01人次,限制高消费950人次,司法拘留11人,执结涉民生、涉金融案件218件,执行到位标的5064.4万元。

据宜宾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定于今年1至3月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确保实现集中执结兑现一批涉民生案件、集中救助一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人、集中制裁打击一批拒不执行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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