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城·紫金广场交房公告

宜宾日报 2020-11-25 00:45 大字

您所购置的紫金城·紫金广场已达到收楼条件。兹定于2020年11月30日办理收楼手续,请按收楼时间,携带好相关证件及费用参与收楼活动。

一、收楼日期、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集中办理收楼日期

(二)在以上日期内未办理收楼手续的业主,请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31日期间到紫金城·紫金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

(三)收楼地点:紫金城营销中心

(四)办理收楼时请备足现款,壹万元以内请付现金,壹万以上可以刷卡(①只限刷一次②不能刷取信用卡),物业服务费、预交电费只能支付现金。

二、收楼所需资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收据、银行贷款合同;

(二)业主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包括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三)委托他人收楼的,被委托人需携委托书(必须是业主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手续。

三、相关费用(含未付清的房款、后期费用、物业管理费等):

(一)未付清的房款

(二)后期费用:

1、维修资金(只能支付现金):

备注:根据《宜房【2019】9号》文件: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住宅项目,购房人每平米建筑面积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未配备电梯的以65元/㎡计算,配备电梯的以85元/㎡计算。

根据《宜房【2020】5号》文件: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住宅项目,购房人每平米建筑面积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未配备电梯的以75元/㎡计算,配备电梯的以90元/㎡计算。

非住宅物业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2、契税:

注:根据宜宾市地方税务局文件《关于购置商品房申报缴纳契税事项的通告》(2016年第2号),房产公司不再为商品房购买人和单位代办契税等相关业务,请各位客户本人于收楼后前往临港地方税务局一楼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契税。

3、印花税:总房款*5/10000/户;

4、产权证登记费:550元/户;

5、物业管理服务费(只能支付现金):公寓/商铺:2元/㎡·月;办公:1.5元/㎡·月;车位:60元/月,可预交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备注:此项费用为预收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结算依据。)

6、预存电费:100元/户(只能支付现金);备注:此项费用为预收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结算依据。

咨询电话:营销中心 0831—8882666;物业服务中心 0831-3621666

四、收楼流程

为了您的健康,交房当日请佩戴好口罩,敬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营销中心(8882666);物业中心:(3621666)。

四川凤彩成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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