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商公告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和《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商方案》的工作要求,宜宾李庄文化旅游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商人及项目业主,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合作方面招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业主:宜宾李庄文化旅游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范围包括:项目实施区域内风貌改造、景观节点打造、道路铺装、氛围营造、古建修缮、装饰装修、亮化改造、智慧化景区基础设施等。
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施工图及项目业主具体要求为准。
招商总投资约1.8亿元,该金额为暂估金额,最终以相关部门或机构审定的为准。
(四)项目工期及合作期限
项目工期要求: 2021年9月30日前竣工(其中精细施工部分要求2020年11月30日前完工)。
合作期限为计划建设期+付费期,付费期3年。
二、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以招商方式公开招选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中选后,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设施设备采购等)、移交等,详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合作合同》。
三、合作企业条件
(一)参选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且注册地在宜宾市的建筑企业。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市政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二)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财务要求:近3年(2017、2018、2019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单位以成立时间至 2018 年,2019 年以后成立的参选人无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三)信誉要求: 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选,否则其参选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参选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
(五)其他:2017年1月以来在建或已完工项目因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特别因项目资金未按时足额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拖欠民工工资等曾被翠屏区委区政府或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在翠屏区内承接工程严重滞后(因承接方原因)导致区委、区政府被宜宾市委市政府约谈等情况的,禁止参选。
四、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80万元,以现金(参选人通过基本账户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商人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由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5家国有银行开具),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19 日下午17:00前到账,未中选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将在招选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至2020年11月 13 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供报名时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宜宾李庄文化旅游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世纪名苑小区1栋2楼)
(四)报名单位于2020年11月 13 日17:00(节假日除外)前至报名地点领取《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商文件》,招商文件资料费 200元。招商文件售出后,费用不予退还。
(五)开选时间:2020年11月 20 日15﹕00;开选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复兴街54号)。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宜宾日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业主单位:宜宾李庄文化旅游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宏祥,联系电话:18208205002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世纪名苑小区1栋2楼
本公告由宜宾李庄文化旅游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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