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警方成功侦破7.0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宜宾晚报 2020-11-04 10:27 大字

晚报讯 记者从宜宾市公安局近日召开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成功侦破7.0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人,查扣作案渔船8艘,禁用工具68副,涉案渔获物200余斤,总计案值800余万元。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同时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

据翠屏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郝从政介绍,2020年6月29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组织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后,翠屏警方迅速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根据渔政部门向提供唐某、韩某某在岷江沿江渔民、村民处大量非法收购野生河鱼线索,翠屏警方庚即开展调查,发现唐某无论是否禁渔期,均在大量出售野生河鱼,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了大量销售河鱼的广告;在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到唐某的水产门市开展实地侦察。7月2日下午15时许,市公安局食药支队与翠屏分局治安大队联合行动,在唐某的水产门市内将唐某和吴某邦、韦某抓获,现场查获野生玄鱼子、黄辣丁19.7公斤。经审查,发现唐银在韩某波、赵某强、黄某、骆某午等人手中收购岷江河鱼。赵、黄、骆三人除自己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外,还在其他沿江村民和渔民手中非法收购岷江河鱼再转卖唐银。韩勋波在岷江沿江村民、渔民手中非法收购野生河鱼转卖唐某。翠屏警方于当日立7.0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侦办。

7.0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案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翠屏分局局治安大队主办的专案组,多警种协同合成作战。

通过对唐某、吴某邦审查,现查明赵某强、黄某、骆某午、万某银、陈某高五人2020年以来分别在岷江、金沙江河段保护区利用禁用渔具和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卖给唐某。赵、黄、骆三人在非法捕捞的同时又在沿江渔民、村民候某银、侯某桥、侯某林、候某伦、侯某军、谢某国、李某福、邱某宽手中收购非法捕捞的河鱼,再转卖唐某处,涉案金额30余万元。

通过抓捕审查韩某波,再抓获其他嫌疑人,现查明王某彬、王某民、袁某松、谢某冲、谢某宾、谢某刚在岷江保护区多次利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卖给韩某波,韩再转卖唐某,涉案金额20余万元。

通过对唐某深入审查,发现张某军、张某华、郭某等人与唐某存在互相调货的情况。同时也在长期收购野生河鱼。

张某军,张某某坝坝河鲜老板,翠屏警方于7月9日在其店中将其抓获。通过对其审查,抓获为其供货的其他非法捕捞人员。现查明徐某军、宋某平、牟某春、邱某才、万某强在今年禁渔期多次利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廖某荣、周某华、冯某春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渔获物卖给张某军。另查出张某军在今年禁渔期多次从13名云南省绥江县沿江渔民、村民手中收购金沙江流域的河鱼,涉案金额近60万元。

张某华系张氏水产店老板,与儿子张某源共同经营水产店。现查明今年杜某林、李某雷在金沙江保护区河段利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李某、杨某才在长江河段利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渔获物卖给张家父子,涉案金额10万余元。

郭某与妻子徐某琴共同经营水产店。现查明在今年禁渔期李某全、胡某松、赵某洪、赵某华、李某兰多次使用禁用工具在南广河段非法捕捞,渔获物卖给郭某夫妇。陈某金、郑某从其他非法捕捞人员手中收购河鱼转卖郭某夫妇。涉案金额10万余元。

目前,7.02专案已成功侦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人,拟移送起诉35人,拟移交行政部门行政处罚8人。该案现已移送审查起诉12人,其余人员将陆续移送。通过侦破该案对捕捞、贩卖、餐饮三个环节全链条打击。查扣作案渔船8艘,禁用工具68副,涉案渔获物200余斤,总计案值800余万元。涉及市外、省外关联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晚报记者 蒋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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