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你需要了解这些内容
本报讯(记者 秦莉萍)近日,记者在城市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工作现场推会上获悉,近日,宜宾市出台《宜宾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指导各县(区)有序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宜宾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指导手册》,城镇老旧小区应为或县域(城关镇)建成年代久远、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社区服务能力不足、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散居楼栋)。
《指导手册》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将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其中,基础类为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小区内以及红线外与小区直接联系的水电路气信等设施改造、小区及周边照明、安防、消防、绿化、生活垃圾分类等设施的改造;完善类为增设无障碍、适老、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户、电瓶车集中停放点、停车泊位以及充电设施等改造、节能改造等;提升类将配建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设施和防疫防灾应急管理、智慧管理设施等。
同时,《指导手册》明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引导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成立小区自治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形式自治组织等),鼓励同步建立基层党组织。由小区自治组织负责征集、整理改造诉求、初步拟定改造内容清单;申请改造的项目按照“有条件申报、竞争性入围”的原则,由社区配合小区自治组织对改造意愿进行征集(同意改造的业主数达小区业主总人数的2/3以上,经社区组织公示后,由小区自治组织书面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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