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立院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
本报讯(李玲)8月10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院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院机关青工委),出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暂行)》(以下简称《章程》)。更好地发挥院机关团支部职能作用,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教育管理培养,凝聚青年力量、发挥青年作用,积极调动青年干警爱国爱院、干事创业。
设立“十二项”基本内容。《章程》共分为四章,主要规定了院机关青工委的性质、宗旨、工作对象、工作职责、下设机构、组成人员、印章及基金、会议、议案等十二项基本内容。
确定“八项”工作职责。《章程》规定,院机关青工委是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及机关党委指导下成立的,负责指导本单位青年工作开展的非常设性机构,以服务青年工作、凝聚团结青年力量,支持青年在发展中建功成才为宗旨,以40周岁以下干警(含聘用人员)为工作对象。主要工作职责为宣传青年政策、策划青年工作、协调青年事务、凝聚青年力量、了解青年思想、促进青年成长、服务青年需求、维护青年权益。
成立“六部门”工作机构。《章程》要求,院机关青工委实行委员制,由院机关中层干部及优秀青年干警组成,每届任期二年,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社会部、组织部、纪律作风部、文体部、综合部、宣传部六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讨会或青年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总结规划青年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时间等方面给予大力保障,促进院机关青工委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提高院机关青工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将院机关青工委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使青年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新闻推荐
晚报讯为了积极响应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履行国有商业银行的责任,8月10日下午,建行宜宾分行组织了“张富清金融服...
宜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宜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