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实施“车让人”3年 机动车依法礼让率上升至86% “车让人”成为更多市民的出行新风尚

宜宾日报 2020-07-28 00:31 大字

“车让人”,从写到地上,到走进市民心里,需要大力倡导和各方共同努力。△7月22日上午9时许,记者拍摄的临港客运站旁的十字路口,主动避让行人的车辆。△7月22日上午10时许,临港客运站旁的十字路口,一些右转车辆仍存在不避让行人的现象。

□本报记者 郭晓娟 实习生 周欣叶 文/图

车让人、人守规,方可携手共创宜宾交通文明城市。目前,实施3年多的宜宾“车让人”的效果到底如何?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在“车让人”的提示和管理下,行车中的司机主动挥手示意行人先走的温暖瞬间逐渐增多,城市交通文明程度也在车辆、行人的互让下不断提高;也有少数的机动车驾驶人在驶过斑马线时不减速让人,仍存在市民不走人行道乱穿公路、闯红灯过街、边过斑马线边玩手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建文明交通仍需多方努力。

A 记者直击——

共建文明交通仍需多方努力

●地点一:临港客运站旁的十字路口

时间:22日上午9:00-9:10分

感受:约80%的车辆主动让人

此十字路口位于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北路和光明路交汇处,记者看到,这里的四个路口都各有一位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

记者在此地观察了十分钟,发现约80%的司机通过人行道斑马线时,都会主动停车让行人通过,但其中不乏几辆右转车的司机没有礼让行人的意识。例如,一个大姐带着两名小孩,在未闯红灯的情况下通过人行道时,有四辆车从他们面前擦过,其中两辆是右转车辆。

“很多司机都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就算有时没来及减速让行人,在我们的引导下,也会立马停车。”一名在此值勤的志愿者告诉记者,这个路口反而是行人闯红灯的现象要多一点,“而且有些还不听劝导,劝她们注意安全,等绿灯亮起了再过街,还会对我们恶语相向。”

●地点二:僰侯路二段与学堂路交汇路口

时间:22日上午9:30分-9:40分

感受:市民和车辆互相礼貌让行

在宜宾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的几个小区与菜场、超市之间的十字路口,附近居民较多,路口人流、车流不断。记者到达此路口时,发现因区域停电,交通指示信号灯未亮。

记者在此停留观察的十分钟里,看到这里虽然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但是交通秩序依然良好。路边有一名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在指挥交通,四五名老人带着几个小孩子等在路边,大家并没有随意通行,而是在志愿者的提醒下有次序地通过路口。而看见行人通过,大多数车辆都很自觉地停下来,特别是有几辆货车,在离人行道还有很远一段距离的时候,就提前减速停在斑马线前为行人让行。

●地点三:学堂路与白沙路一段路口

时间:22日上午9:50分—10:00分

感受:行人闯红灯较多

此路段交通情况较为复杂、车流量较大,白沙路与长江桥相接,学堂路右转通往长江大桥,还设有智轨站点,加上路面宽、信号灯变换时间较快,一不小心就会造成交通拥挤,所以很多车辆和行人都会选择加速通过人行道,以免等下个红灯。

记者在此地观察发现,这里的路口四面也有志愿者担任文明劝导员。一名文明劝导员告诉记者,“车让人的情况相对来说要好一些,为了在绿灯闪烁时强行过人行道,闯红灯的行人比较多点。”

在此,记者还亲眼目睹了一场行人不听劝导,与文明劝导员发生的争执:当人行道绿灯还剩15秒时,一位带小孩的妇人横穿公路,走至路中间停下来等候一辆右转的车通过。此时信号灯已变红,妇人还剩一半的路程才能完全穿过马路,但其并未停下等候,而是带着孩子继续在车流中穿行。待行人过马路后,一名文明劝导员上前劝说她:“下次就请再等会过公路嘛,路宽,绿灯只剩10多秒根本不能过,也不安全。”但妇人不理劝导员的劝告,一边走一边不满地说:“这路我天天都在走,不用你教我,我没有闯红灯,我是因为等那个车子过才撞上了红灯。”

该文明劝导员无奈地告诉记者,该路口因为这种情况闯红灯的人较多,每次他们都为其安全捏一把汗。“希望在车让人的同时,行人通行还是要以安全为主。”

B 各方声音——

交通文明新风尚需大力倡导

“倡导车让人,很人性化,值得推广,这也是提升我们宜宾城市的文明形象。”在宜宾城区南岸蜀南大道民航路口,正要过人行道的市民李阿姨对记者说,“车让人”不仅要写在路上,更要让司机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还需要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倡导。同时,养成“车让人”的习惯,需要硬性的约束,比如正确的宣传、循序渐进的引导,加之交管部门相应的惩治措施。

有着多年驾龄的司机崔女士认为,车让人是驾驶员应该自觉遵守的交通文明,但如果是在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机动车通行的绿灯已经亮了,行人非要闯红灯还得司机让,就不太合情理。“特别是有些老年人,过人行道时,经常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都只顾自己走,所以在倡导车让人的同时,也需人守规,才能共创交通文明城市。”

C 交管部门——

机动车依法礼让率已上升至86%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根据宜宾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该支队通过现场抽查、查看监控视频、第三方测评、支队自评等方式,于近期开展了机动车依法礼让率测评。测评显示,自2017年4月宜宾市倡导实施“车让人”文明行车风尚的3年多以来,车辆驾驶人礼让斑马线意识提高,机动车依法礼让率已上升至86%。

在车让人行车文明管理上,该支队着力研究科技运用,一是按照《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在重点区域、路口增设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城区有条件的路口安装不礼让抓拍系统,推广应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目前,已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7套,今年7月以来共通过抓拍系统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18起。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不间断曝光,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陋习。

下一步,该支队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所有路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斑马线应划必划、信号灯应设必设,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对路面宽度大于30米,或路段、路口进出口机动车道6条以上(含),或过街横道长度超过16米(不含非机动车道)的斑马线,按国标要求科学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及相关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对无信号控制的斑马线,在斑马线前的路面设置停止线和斑马线预告标识,配合设置斑马线指示标志,并根据需要增设减速、“注意行人”“车让人”等提示警示标志标线,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提前发现,依法礼让。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交管部门将进一步督促各交管大队认真落实辖区交通管理责任制,围绕重点岗点和路段,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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