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宜宾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了
2020年3月至12月,在宜宾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宜宾市失业保险金的20%(即每人每月264元)。2020年3月以来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失业补助金可一次性补发。
申领渠道:1、网上申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点击个人注册—登录—认证—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19.6.84.89/),点击个人注册—登录—认证—个人业务—失业待遇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2、现场申领:凭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领。
停发情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注意事项: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宜宾市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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