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法院:民法典宣传走进物管企业

宜宾晚报 2020-06-23 11:23 大字

晚报讯 近日,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走进宜宾市物业协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为全市100余名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上了一堂《物业服务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的专题法治讲座。

当天,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员额法官徐芸海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物业企业的新规定,采取法条解析、案例分析等方式,分别就物业企业如何履行书面催交的举证责任、物业企业起诉主张物业费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物业服务协议到期未签订新合同如何处理、物业企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获得收益的归属、物业企业如何处理小区业主私搭乱建、物业企业对高空抛物行为是否担责、物业企业如何规避在物业管理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法律风险等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享和交流,作出了法律风险提示,提出了司法建议。讲座结束后,法官还回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2017年以来,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700余件,涉及物业服务企业10余家,物业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仅增设了物业服务合同专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责任,还在物权篇、侵权责任篇规定了物业企业的责任,这些变化将对物业服务行业传统管理模式造成冲击。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纠纷多、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该庭及时与宜宾市房管局、宜宾市物业协会联系,筹备开展一场专题讲座,通过普法释法,督促物业企业规范管理行为,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舒波 彭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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