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解除公告
刘洪言、范玉敏、刘吉香:
你们租恒昌塑料厂位于南岸叙府路 “龙润国际小区”4号楼1、2层房屋,自2019年10月25日已逾期未支付租金,你们已违约,自本公告登报起解除《租房协议》并视为已送达贵方。贵方应自本公告起十日内与出租方清算欠费事宜,逾期视为贵方放弃承租物业内的所有货物,出租方有权处置,造成损失由贵方承担。
特此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恒昌塑料厂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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