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扎实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
晚报讯 日前,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发〔2020〕1号)精神,宜宾市司法局印发《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维权保障关爱暖心服务。
加强外出就业创业法律援助
加强宜宾籍农民工外出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加强与农民工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发挥司法行政统筹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势,提高站位,主动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宜宾籍农民工集中输入地维权服务。探索与输入地法律援助机构互签协作协议,与律师事务所、商会、驻外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等方式,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农民工集中输入地,搭建宜宾籍农民工维权协作平台。做好外出农民工就业创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加强与平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联系,做好输出地输入地的双向协作维权。二是加强与市外、省外法律援助机构沟通协商,继续完善一个电话、一封信函、一个传真的法律援助异地协助机制,通过法律援助内部运作机制,帮助在外就业创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三是联合人社、工会等部门、组织做好农民工伤残伤亡等重大劳动纠纷案件的异地协调解决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益。
完善法律援助常态化服务机制
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法律援助常态化服务机制。一是协调人社、工会等组建农民工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小组,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维权合作,促进行政管理、群团服务、司法维权优势结合,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属地管辖原则,做好本地农民工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农民工讨薪、工伤类案件受理承办,切实维护农民工就业创业合法权益。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市、县(区)农民工就业创业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动全市农民工维权工作一体化发展。三是深入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一免一简三优先”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讨薪、工伤类案件,实行免除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的“一免一简三优先”原则。对于侵权事实清楚,时效紧迫的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权案件,可实行“先受理后补证”的应急性法律援助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法律援助窗口运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质量,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服务成效。
晚报记者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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