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新办商贸流通企业 最高可获50万元奖补
本报讯(记者 秦莉萍)近日,根据《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市商务局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领办服务业企业资金补助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农民工领办服务业企业的适用对象、资格条件等。
根据细则,农民工在宜宾新办批发、餐饮、住宿企业等商贸流通企业,且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农民工,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00万元的批发企业;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餐饮、住宿企业,按实际营业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
农民工在宜宾新办投资50万元以上的物流运输(含快递)企业,且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农民工,按实际营业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新办冷链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新办批发、餐饮、住宿企业、物流运输(含快递)企业等商贸流通企业,申报资金的新办企业或新建项目以2020年2月21日之后注册或开工时间为准;投资额票据和营业额财务报表以新办企业或新建项目提供为准。
农民工在在宜宾投资的涉农电商企业、专合组织等农村电商企业,且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农民工,申报资金的新办企业以2020年2月21日之后,农产品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3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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