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印发支持农民工领办工业企业实施细则

宜宾日报 2020-03-09 00: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秦莉萍)近日,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就《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中,该局牵头的“支持农民工领办工业企业”印发实施细则。

根据《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农民工领办符合全市“8+2”产业规划布局、入驻园区的工业企业,在享受现有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对升规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租用园区标准化厂房的,园区实行前2年租金全免、后3年租金减半;新建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从竣工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工业企业用电用气补贴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4号)中的招商引资企业政策进行补贴。

细则还对政策涉及对象及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根据细则,宜宾籍农民工在2020年2月21日《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正式印发后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建工业企业,企业实际控股人为农民工(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企业需符合“8+2”产业规划布局,且入驻园区(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的,根据政策措施给予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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