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除自然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天然水域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实行春季禁渔
本报讯(记者 田琴)宜宾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管理。除自然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天然水域,自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止,实行春季禁渔期管理。这是昨(2)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的。
为保护宜宾市“三江九河”等天然水域的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在规定的禁渔区(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同时,规范放生,保护渔业生态安全,在渔政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禁止私自在天然水域放生,防止外来物种、杂交物种破坏长江上游生态基因库。市农业农村局倡议广大市民自觉保护渔政部门放流的鱼类,及时举报破坏放流鱼类的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说,如果市民在禁渔区(期)发现违禁捕捞行为,可拨打宜宾市渔政举报电话0831-5200253,或按照所属地,拨打当地举报电话,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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