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积金中心 优化缴存提取还贷业务 共抗疫情
本报讯(高远刚 记者 刘路)近日,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出台惠民措施,强化服务,凡是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在疫情防控期内或管控措施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的,可视同正常缴存,其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权益,共同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据悉,该中心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凡是受疫情影响,造成企业暂时无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规定申请降比、缓缴。申请降比、缓缴的,可在防控期间或疫情管控措施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比、缓缴时间从欠缴当月起计算,期限均不超过1年。
对于金积金提取业务,实行优化提取延后办理。一是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涉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在宜宾市疫情管控期间的,均可放宽至疫情管控措施结束后三个月内有效。二是缴存职工办理按年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限在疫情管控措施期间的,可在疫情管控措施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提取金额为12个月按年还贷可提金额或年租房可提金额加上延后办理可提金额的合计数。今后再次办理提取业务的时间须与实际提取月份间隔12个月。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对因新冠病毒感染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罚息作退回处理。”
新闻推荐
本报讯(宜交)近日,市运管局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对王某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作出顶格处罚3万元的...
宜宾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宜宾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