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

宜宾日报 2020-02-19 00:57 大字

编号:202002号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格依法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被交通警察查获,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公告如下(见附件)。请相关当事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机动车来历证明和交管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到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交警窗口)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二零年二月十日

附件: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

新闻推荐

同心战“疫” 把好市场管理“总开关”

△对中药生产进行检查。△对药品进行检查。△对餐饮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本报记者陈戎趁着疫情哄抬物价?销售野生动物?销售...

宜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宜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