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三方庭审” 两小时隔空审五案

宜宾日报 2020-02-17 00:53 大字

远程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本报讯(彭屏 田明曜 周燕 文/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2月13日、14日,翠屏区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已经建成的两套“三方庭审”平台,2小时内远程视频连审五案,并完成14名在押被告人的提讯、法律文书送达和法律援助工作。

2月14日上午,翠屏区法院通过“三方庭审”平台,远程视频连续开庭审理了5件刑事案件。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法院审判法庭、检察院公诉室、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室,依托“三方庭审”平台,实现了语音、视频、物证展示等实时传输和转换,在不同空间“隔空对话”完成庭审过程。

2019年11月23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周某荣在翠屏区信义街“国风农贸市场”,趁被害人雷某购物付款不备,盗走其手机,后将盗得的手机置换毒品海洛因用于吸食。2019年11月25日,周某荣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如实供述了上述作案事实。

“被告人,你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有没有意见?”“没有意见。”这是在“三方庭审”现场,审判长与被告人周某荣的对话。

“被告人周某荣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法槌敲响,审判长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盗窃、危险驾驶等5件案件6名被告人,庭审平均用时仅20分钟,全部当庭宣判。“三方庭审”平台在疫情防控的灵活应用,打破了法院隔空审理案件的技术壁垒,有效地防止病毒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健康权,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两不误。

早在2月13日上午,经过周密的前期准备工作,翠屏区法院审判人员便顺利启用“三方庭审”平台,远程提讯了14名在押被告人,并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同时,安排值班律师与10名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远程会见,完成开庭前法律援助工作。

“三方庭审”平台是审判人员、公诉人及被告人三方分处不同地点,依托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的声音和视频传输平台,同时参与刑事诉讼的系统。为切实保障疫情期的刑事诉讼,翠屏区法院打破“三方庭审”平台仅用于庭审、适用范围单一的格局,将该平台用于在押被告人提讯、法律文书送达和法律援助工作,不仅让诉讼各方少跑路,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还实现了司法效率和公正的统一。

据悉,翠屏区法院充分运用前期“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网上为主、线下为辅的策略,推广使用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等进行网上立案、微法院立案,搭建云上法庭、网上法庭和e调解平台,启用“三方庭审”平台,并借助QQ、微信等第三方软件开庭、调解和执行,做到法院不打烊、工作不停转。2月3日至2月14日,网上和“微法院”立案200件,开庭审理案件55件,执行案件133件,网上调解6件、撤诉8件,提供法律咨询、材料收转、预约法官等诉讼服务15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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