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宜宾日报 2019-11-21 00:43 大字

本报讯(黄丹)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中共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职、积极工作、不断总结审查调查工作经验,着力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强化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一是围绕“三个关注”,做好线索收集和排查。时刻关注“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强化对科级及以上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教育和廉洁提醒,通过全覆盖谈心谈话,了解重要科室、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点。派驻监督以来,开展谈心谈话171人次,督促协助各综合监督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548个,制定防控措施637条,严控岗位廉政风险,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时刻关注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主动出击,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在搭建信访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关口前移,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卡通”专项治理、低保五保、残疾人证办理等民生事项,深入村组开展“每周一点”专项检查,抽查暗访、走访群众,了解民政、扶贫和残联领域有关民生事项落实情况。派驻监督以来,纪检监察组共开展专项检查43次,走访群众175人,检查村(社区)57个,反馈问题37个、提出工作建议49条;时刻关注“四风”问题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党员干部“赌博敛财”专项治理、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专项整治、政商交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每季度对综合监督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明察暗访,抽查上班纪律、服务效率、“三公经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情况,主动发现问题线索。通过“三个关注”,派驻监督以来,纪检监察组共收集问题线索29条,移送市、县(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0条。

二是解决“三个问题”,确保审查调查办案质量。解决审查调查人员不足问题。为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纪检监察组通过整合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力量,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及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组建以纪检监察组为主导的“大纪检”干部队伍,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32人,有力地充实了审查调查队伍;解决审查经验不足问题。举办4期“清风润廉”大讲堂培训,邀请专家为纪检干部授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能力;协调县(区)纪委监委选派3名审查调查业务骨干参与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通过以案代训提升“大纪检”干部审查调查能力。解决审查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紧盯执纪监督全过程,结合省、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制定了《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制定纪律审查文书模板33个,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

三是注重“三个强化”,保障审查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感情共鸣,让受轻处分干部放下心理包袱。在审查调查谈话过程中,时刻关注被审查人思想动态和身体状态,注重与被审查对象谈组织培养和家庭责任,构建感情共鸣,让被审查对象在认识错误、深刻反省的同时,放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为审查调查结束后,回归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打下基础;强化跟踪问效,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查处不是目的,推进系统治理,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才是关键。纪检监察组在处理问题线索时注重对发生违纪行为的原因进行分析,注重通过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健全制度机制、反馈和督促问题整改及商请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调整人员结构等方式,减少和消除发生违纪问题的土壤,推进系统治理;强化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干部遵规守纪。凡被查结的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突出用身边案例教育警醒干部职工忠诚于党、规范用权、踏实干事。派驻监督以来,已对受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干部,本人作书面检查,在其所属党支部大会上作检查;对受党纪轻处分、重处分的干部,除本人作书面检查、在其所属党支部大会上作检查外,协同部门党委在其所属党支部和单位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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