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出售桢楠 获刑

四川法制报 2019-11-14 00:39 大字

近日,宜宾中院依法对被告人付某某等5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告人张某某等3人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进行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4年不等,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再犯危险的4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并判处5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缴纳补种管护桢楠树费用共计66417元,截止到宣判前已缴纳48705.91元。

该案是该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一起提级管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8名被告人共12笔犯罪事实,24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桢楠被非法砍伐、出售,自然生态受到严重破坏。检察机关除起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外,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 李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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