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出新政

宜宾晚报 2019-10-16 10:54 大字

晚报讯 昨(15)日,记者从宜宾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获悉,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又出新政策了。企业在职职工申领补贴除继续执行原来的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外,进一步将补贴范围扩大到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在职职工。

本次新政策中申领条件要求:申领人需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且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必须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补贴。

新政策补贴金额根据证书等级不同,补贴标准不同。其中,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查、公示之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个人社会保障卡,也可以通过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特别提醒,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对由于各种原因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的,依法予以追回。

晚报记者 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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