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建立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基地

宜宾日报 2019-09-02 05:07 大字

林业生态环保恢复性司法基地

本报讯(彭屏 邹洪)8月28日,翠屏区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基地揭牌仪式在李庄镇九沟村举行,这标志着市、区两级法院共建的恢复性司法补植补种场所正式投入使用。

该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基地占地150亩,主要用于因滥伐林木、过失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异地补植义务。“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基地的建立,为恢复受损生态、打造绿色生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翠屏区林业和竹业局负责人说。

2009年,翠屏区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环保巡回法庭并实质化运行,并坚持“严格执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恢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环境资源司法理念,2017年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和李庄旅游环保法庭,推进环境资源“三合一”和专门化审判,集中力量办理涉及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环境资源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惩治、评价、指引、教育、预防作用,有力打击和预防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该院与区林业和竹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恢复、环境联动保护机制,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尝试劳役代偿、替代性补偿等新型环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采取原地恢复、异地恢复、替代性恢复方式进行生态恢复,通过补种生态公益林、定期增值放流等形式,拓宽生态恢复模式,把好长江上游第一道生态关口。

今年以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翠屏区人民法院与翠屏区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先后前往翠屏区李庄、宋家、牟坪等地踏勘,筛选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基地用地。今年6月,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与从事生态旅游开发的欧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从其流转取得的李庄镇九沟村1000余亩土地中划定150亩土地,作为第一期市、区两级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补种复绿用地。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司法,推进公益诉讼,践行恢复性司法,重拳惩治制造雾霾、污染河流、毁坏植被、非法捕捞水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做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实践者和捍卫者,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翠屏区法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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