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首城、崇法善治·中国酒都、宜人宜宾 统计法治是统计调查事业发展的强大保障
□吴开华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国,则一国治。”一部优秀的法律法规对于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唯一一部统计法律,是政府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规范政府统计活动的基本准则,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为加强关于统计组织、统计协调、统计资料、统计人员等的管理,从1950年开始,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业、农业、商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等统计制度,给统计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1952年,中央政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领导全国统计工作;1963年,国务院发布《统计工作试行条例》,使统计制度保障更加规范;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成为中国第一部统计法律法规,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开始步入法治轨道,形成了统计事业发展有法可依的局面,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适应统计工作开展需求,统计法律体系在经济社会统计中不断健全和完善。1987年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统计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统计工作开展具体要求;此后,国务院先后出台经济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等多部行政法规,各省(市、区)先后制定统计地方性法规,国家统计局也陆续颁布一系列统计规章及统计规范性文件,形成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加快统计改革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多部统计方面重要文件,全面规范统计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统计法律体系,编织起严密的统计法网,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统计法治体系提供扎实保障。
《统计法》作为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对统计标准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分类及其审批备案管理、统计资料搜集整理的基本方法以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等统计调查的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国家统计局和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使统计调查的每个环节、每一步骤都纳入统计法治轨道,各项民生统计工作的开展也在统计法治的支撑下扎实有序进行。
第一,在统计法治的支撑下,全国各类统计调查不断拓展丰富。已开展多次的全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以及农业普查,为了解全国基本人口数据、产业发展信息和农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重要基础信息;常规开展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和建筑业行业统计,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运行状况,为测算国内生产总值(GDP)提供数据支撑,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重要依据;开展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流通和消费价格调查(CPI)、月度劳动力调查以及社情民意专项调查等各项民生统计调查,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国和各地区居民收支变动情况、物价变动情况和劳动力变动情况,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各类统计调查工作在法律制度框架下规范、有序、透明、高效开展,统计成果真实反映社情民意,统计资料更加具有参考价值,统计调查更加真实可信。
第二,在统计法治的支撑下,统计数据质量制度保障体系不断构建完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问题,引起各级各方面高度关注。为此,《统计法》对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统计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央和国家统计局也出台多项政策全力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如《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统计调查关系告知制度》《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制度和规定,将统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规范了统计行为,维护了统计尊严,保证了数据质量。
第三,在统计法治的支撑下,统计现代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在统计系统中的应用,推动了统计生产方式的重大转变,发挥了云计算在统计信息资源集中、业务整合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计算机设备、网络终端、FTP和OA管理平台的使用让工作开展数字化,报表报送更快捷、时效性更强,更适应时代发展需求;PDA设备数据采集上报、无人机遥感测量的使用让统计调查手段更加先进,数据采集更加直接,数据测量更加精准;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实施、全面推行的联网直报平台、E记账APP的使用让数据报送更加直接,数据质量更加真实可靠;统计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抖音政务号的开通使用,让统计调查宣传范围更广、宣传力度更强,全社会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意识普遍提高,统计地位全面提升。
与此同时,统计法治也使宜宾统计调查事业不断进步。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在宜宾实施抽样调查的主体,严格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宜宾统计调查事业发展实际,创新提出“国家调查 创造可信”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做实党建强引领,制定《宜宾调查事业科学发展总体框架》,切实加强统计体制机制建设,国家调查事业全面跃升。尤其是紧紧握住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坚持工作质量保数据质量树国家调查形象的理念,通过全覆盖开展国家调查网点标准化建设,实施调查业务全程质量管控,强化统计工作痕迹化管理,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极大提升;通过强化大党建运行机制,推进党的建设品牌化,打造“国调先锋”机关党建品牌,加强干部职工“八大能力”建设,统计力量得到全面保障。
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就能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就能更好地发挥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为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必须更加严格贯彻、全面落实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立健全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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