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公布地震受灾群众安置补助标准

四川工人日报 2019-06-25 15:25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王旭)宜宾市政府24日公布了《长宁“6·17”地震受灾群众安置补助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标准》,将房屋倒塌、房屋受损、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受灾群众和遇难人员家属列为发放对象,明确了紧急转移安置补助、过渡安置期生活救助补助、过渡安置期一次性综合补助、过渡安置期租房补助等4类补助标准,对因灾造成的死亡人员家属,按每人1万元标准发放抚慰金。

同时严格执行发放“四程序、两公示”,即:“个人申报—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评议公示—发放资金公示”等必备程序。物资发放实行全程监督,对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及扰乱发放工作、虚假冒领补助资金的人员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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