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破坏环境行为 护卫长江首城之美

宜宾晚报 2019-06-11 11:13 大字

晚报讯 昨(10)日,记者从翠屏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6月至今年5月,该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8件。其中,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件、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件,判决依法收缴金额530609.9元,现场增殖放流鱼苗32200尾,裁定准予执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罚款54万元。

近年来,翠屏区法院秉持“严格执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李庄环保旅游法庭,推进环境资源”三合一”和专门化审判,探索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和原地修复、异地修复、替代性修复等恢复性司法方式,集中力量办理涉及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环境资源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惩治、评价、指引、教育、预防作用,有力打击和震慑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同时,该院与翠屏区检察院、林业竹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联动机制,在翠屏区李庄镇设立占地150亩的补植生态林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在翠屏区三江口零公里处设立增殖放流点,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尝试劳役代偿、替代性补偿等新型环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通过补种树种、增殖放流等形式,及时修复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第一道生态屏障。

“下一步工作中,翠屏区法院将通过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等途径,践行恢复性司法,积极参与长江首城生态文明建设,重拳惩治制造雾霾、污染河流、毁坏植被、非法捕捞水产品、捕猎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做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实践者和掉卫者,为市民保护好绿水青山,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翠屏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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