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禁捕补偿
本报讯(记者 刘佳)记者3月7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做好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作,近日,财政厅下达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0808万元,专项用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宜宾、泸州两市的12个县(区)开展禁捕补偿(捕捞权收回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部分),资金采取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的方式,支持合法捕捞渔民转产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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