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被立案调查处理

宜宾晚报 2019-02-21 12:09 大字

晚报讯 为了吸引顾客,提高知名度,近日,李某某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被翠屏区工商局立案处理。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李某某委托广告公司印制了内容为“四川省宜宾xx商贸有限公司xx汽车饰品批发部......”的销售清单,打着公司的名义作为对外销售凭证使用,违法经营额达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某某的行为构成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翠屏区工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在调查处理中。

王莉

新闻推荐

翠屏区直机关工委调研国企党建工作

晚报讯近日,翠屏区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一行4人,深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分公司调研国企党建工作。座谈会上,分公...

宜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宜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