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交警公布3起热点案例

宜宾晚报 2018-12-24 10:58 大字

晚报讯 12月21日,在宜宾交警支队召开的“百日安全行动”新闻媒体通气会上,交警部门公布了近期群众关注的三起热点案例。

■ 18岁小伙凌晨开S线 被拘10日

近日,一则标题为“宜宾男子半夜驾驶共享汽车在路上耍飘移,司机们都被吓惨了”的微博爆料视频,宜宾交警获悉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交警支队直属交管三大队、宣传科通过共享汽车公司的提供的车辆租用记录和智能卡对涉事车辆轨迹进行锁定追踪,于12月20日上午在翠屏区邱场镇将涉事嫌疑人凌某亮挡获归案。

经查,嫌疑人凌某亮在12月18日凌晨1时许在朋友的提议下,在金沙广场驾驶租赁共享汽车,从上江北平交道路口经酒樽转盘到敬业路一路开S线路 “别”的士车玩。

目前,凌某亮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宜宾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 男子违停被罚辱骂交警 被拘15日

12月17日晚10时许,一则标题为“自己乱停车还乱骂交警?你这样的素质配开车吗?”的网帖,公布了一网友被交警处罚后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的截图。

宜宾交警获悉后,立即指派交管三大队对此事件展开调查。交管三大队通过细心的排查走访,于12月20日上午10时在翠屏区创新路将涉事嫌疑人彭某国挡获归案,并交由翠屏区公安分局振兴大道派出所办理。

经查,嫌疑人彭某国在12月17日18时许在翠屏区创新路违法停车,被交管三大队处罚后心怀怨恨,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宜宾交警的信息。目前,彭某国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已被翠屏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

■ 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别车 遭起

12月19日上午10点,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交管二大接群众姜女士实名举报一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立即根据姜女士提供的视频展开调查。

经查,姜女士驾车经过七星大道商贸路口准备左转时,被川QKXX36的小型轿车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左转别车。交管二大队办案民警随即对川QKXX36的车主邱某进行传唤,邱某对被举报的违法事实无异议。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交管二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对邱某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的处罚。

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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