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扯职业乞丐
□本色男儿
在笔者心目中,流浪者乞讨者是十分可怜的穷苦人,是属于凄惨的弱势群体。像《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无爹无娘,衣衫褴褛、肮脏邋遢,只得去流浪乞讨,刷广告的浆糊就是美味;被人收养,是为了摘取他的器官(眼角膜),遭受了他人的白眼,受尽了人间的屈辱,在辱骂棍棒中求活命生存,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看到三毛的那颗心始终是红的、向善的,充满了人性的光辉。
随着时代的演进,对乞丐的一些认识逐渐改变了,似乎乞丐并不是那么可怜可悯,有时反倒让人有些厌恶了……
10月29日,据中央新闻广播讲诉:某地一个70多岁的老太,到车站乞讨。要是保安干涉她,她就顺势倒在地下撒泼。据调查,该老太在车站附近有房子,还有5间门面出租,收入可观。老太与儿子住在一起,不愁吃穿,儿子也劝不住她乞讨。笔者就想,这个老太成了“职业乞丐”,也太贪婪了。
能够步入乞丐这一行当,其心灵也够狠!为了钱,一定经历了火与冰的煎熬战胜心之坎儿,不惜丢人现眼,失去自尊,丧失人格!
上世纪90年代,在宜宾南门桥头,一个自称云南的女教师在摆摊乞讨,摊上信息讲诉着一个凄婉悲伤的爱情故事,让人唏嘘感叹。自己丈夫在宜宾打工,自己千里寻夫却发现丈夫已经死了,自己身怀六甲,希望好心人给一点路费……这一要就是4年,孩子也怀了4年。显然,该女子是制造悲剧赢得同情骗取善心!
2016年10月22日,山东泰安气温降到5度,这对流浪乞讨人员应该是最难熬的,于是救助站就为其发棉衣,进行救助。没想到的是,流浪乞讨人员远远地就躲开了,还说救助站人员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原来流浪乞讨人员都是“职业乞丐”,他们住在一条巷子里的旅馆里,早上穿上褴褛的“工作服”出门上班,谎称自己要钱治病,要钱上学。晚上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好不快活!据调查,泰安的乞丐一天能要到二三百元钱,月薪高达7000多元。这让辛辛苦苦打工一月才一两千元工资的人,心里怎么想?让干实体经济一月两三千元收入的职工,心里怎么能平衡?!相比而言,究竟谁是真正的弱势群体?谁才真正值得救助?
看了一段视频,大街上几个没有双腿的“职业乞丐”,趴在自制轴承小车上乞讨,可怜之至,当众被城管揭穿。原来他们都是把双腿绑起来隐藏着的!看到此,没有了同情,只有厌恶!有一种被欺骗的失望!
我们把同情和善心给予那些身体残疾的人,但是真正的残疾不是身体,而是心灵。“职业乞丐”的内心被享受、狡猾、邪恶腐蚀了。如果一个人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却心甘情愿的选择当乞丐,乞求别人施舍,不要脸面,这是懒惰,是人性的堕落,人格的丧失,这是很可怕的。
看到一幅漫画《自弃者扶不起,自强者打不到》:一个好脚好手的人坐在地上乞讨,他已经是一个“职业乞丐”。旁边走过一个没有胳膊的青年,双肩挂着口袋,头上顶着箱子。两种人生态度截然相反,前者是懒惰成性、自暴自弃、以难为难,让人看不起;后者身残志坚、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让人刮目相看。
更可怕的是丐帮的黑幕,可谓惨无人道!2006年12月19日《瞭望》文章《老人卧底“丐帮”揭黑》,文中写道:一位76岁的老人扮为乞丐,卧底行乞同吃同行两月,自费万余元,揭开残害胁迫流浪儿童行乞的重重黑幕,撰写了《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文中披露在深圳乞丐中出名的“花子首富”,把拐骗而来的病残儿拧断胳膊、打断腿,制造惨相多要钱。这真是丧尽天良!可惜,10多年过去了,情况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个应该得到政府的重视,借打黑除恶之机给予清查整治,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笔者发现,居然就有人甘愿乞讨,可以说是不要尊严和人格,有的甚至不惜自残自废、自毁自坏、自侮自辱、自轻自贱来赢得善良者的同情怜悯而得到施舍;更有甚者,还追着扯着别人要钱,耍无赖,这其实就是骗取或者暗抢!大骗子是一次就骗得一大桶金,小骗子则是细水长流,都是不劳而获,通过不正当手段索取他人劳动成果。
今天的专业乞讨行为真的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乞丐的含义,也不符合今天倡导的诚信、向善的价值观。乞讨成了一种发家致富的职业,一种冠冕堂皇的行为艺术;没有了饥饿、可怜、软弱和悲惨的元素,剩下的只有安逸、懒惰、欺骗和可憎。
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甘堕落!
“自弃者扶不起,自强者打不到”。要致富,靠勤奋打拼、靠才学眼光,靠能力经营。有志气的穷人找方法,反思自己;懒人找借口,怨天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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