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山一村民获刑二年
晚报讯 昨(22)日,记者从宜宾市林业部门获悉,备受关注的宜宾 “白塔山张网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于本月20日公开宣判。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10月8日,宜宾学院学生王某前往白塔山观鸟,发现山上搭设的尼龙网上有多只鸟类死体,随后以“请叫我王同学”的网名,在网上发布了《痛心!宜宾白塔山30多只鸟死于非命,好造孽啊!》的文章,相关媒体于10月9日进行了转载,引起了社会的关注。2017年10月10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成立专案组,组织警力依法立案展开调查。
根据文章描述的位置,专案组对白塔山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经过广泛摸排,最终确定案发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验,同时对犯罪嫌疑人杨某进行了传唤和讯问。
经专案组查明:在白塔山搭设捕鸟网分别系翠屏区白沙街道吴桥村8组杨某、罗某所为。从2017年7月开始,杨某、罗某为防止鸟类啄食其种植的葡萄,擅自在白塔山责任地外搭设16张尼龙防鸟网,致使41只野生鸟类死亡,其中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涉嫌犯罪。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市森林公安局于2017年11月23日依法将案件移送翠屏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据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于2018年11月20日依法对杨某张网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开庭审理,并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我要是早晓得拉网拦鸟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说什么我也不可能去干这样的事啊,都怪自己太不懂国家的法律法规了,做梦也没想到,为保护自家种的葡萄不受鸟类啄食,在自家葡萄地边拉设了防鸟网,却把自己送入了违法犯罪的漩涡。”被告人杨某懊悔地说。
这起案件是近来宜宾林业部门查处的多起违法案件之一。据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中的防鸟网是专为捕捉鸟类而设计,选择的是柔软细小而韧性极好的化纤材料,通常情况下,一般鸟类被网缠住后,即使是及时解救,也会造成鸟被细线勒紧受伤,如果解救超过一定时间,被缠的鸟类会因极度惊慌、干渴、饥饿而死亡。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在全市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花鸟市场、餐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多发地,对野生动植物进行“大营救”,94具围猎拦网被拆除,25起破坏野生动物案件被依法查破,127只野生动物因此获救。这场名为“清网”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是市林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执法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捕鸟网,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维护生态安全。
晚报记者 陈代容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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