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关于邻里城、河湾苑二期、龙顺家园安置小区选房交房有关事项的公告

宜宾日报 2018-10-31 01:03 大字

经临港经开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开展邻里城、河湾苑二期、龙顺家园安置小区选房交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交房时间

邻里城、河湾苑二期、龙顺家园安置小区选房交房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14日,为期8天。具体时间安排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中心)通过向安置户发放《选房交房通知书》,在公众场所张贴公告,或在《宜宾日报》和临港国土房管局网站刊登公告等多种方式广而告之。

二、选房交房地点

办理邻里城、河湾苑二期、龙顺家园安置小区选房交房手续地点位于邻里城小区6号楼二楼(沙坪卫生院西侧,邻里城小区东大门右侧),现场将有区征收中心、港荣集团、港腾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现场办公,为选房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参加选房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选房时需由户主携带《房屋搬迁统建还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原件、户主身份证、户口簿等才能办理选房交房入住手续;如户主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代办选房交房手续,受委托人须带上《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为了办理快捷,请您按照缴费标准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或银行卡。

四、选房顺序

纳入本次选房范围的待安置户,按签订《房屋搬迁统建还房安置协议》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选房(河湾苑二期选房中非房源原因未选房的安置户的选房顺序将会排在最后),同一天签订协议的以抓阄方式排序。待安置人员中如有智力、视力、肢体、精神等一级或二级残疾的,可持《房屋搬迁统建还房安置协议》、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向区征收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提前选购一套安置房(提前选房人员需按签订《房屋搬迁统建还房安置协议》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选房)。

排序情况请查看选房现场张贴的公示或浏览临港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gtj.yblg.gov.cn)。

五、过渡费发放截止时间

安置户签订《购房认购证》当日为过渡期截止之日,纳入本次选房的人员过渡费发放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含选房后一次性发放的三个月装修期间过渡费)。安置户在办结选房入住所有手续后凭物业服务缴费票据到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结算、领取过渡费,按照前期预发情况进行多退少补。

六、办理新增人员住房指标和优购指标截止时间

本次集中选房工作的最后一天(即:2018年11月14日)作为纳入本次选房安置范围的待安置人员办理新增人员住房安置和优购指标手续的截止时间,逾期未办理视为自愿放弃。

七、其他事项

纳入本次选房安置范围的待安置人员非房源原因未按《选房交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前来参加本次选房(含抓阄排序)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排序选房资格,下次选房时其选房顺序排在最后,且不再发放过渡费,不再办理新增人员安置及优购指标手续。

特此公告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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