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出台

宜宾晚报 2018-10-09 11:14 大字

今年上半年,宜宾市被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确定为全国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成为本批次四川唯一获批城市。近日,宜宾市出台了《宜宾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其中提到,宜宾市将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化运营、市场化运作,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主要目标

通过本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创建,力争达到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提供更加专业、医养融合纵深发展,到2020年,初步建成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医养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医养融合跃上新台阶。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达到60%以上,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以上、农村6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全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 重点任务

本次试点的重点任务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通过夯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基础,重点全面摸清老年人需求和服务供给底数,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老年人居住区适老化改造,对困难的失能、半失能或高龄独居的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快对居住小区道路、园林绿地、建筑物等已建公共区域无障碍改造,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

通过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转型升级,重点探索“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探索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效机制。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整合利用农家大院等资源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依托村(社区)“两委”和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立农村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

通过健全居家和社区健康养老支持体系,重点深化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建立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社会保险制度。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特困、失能、失独、高龄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机制,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给予补贴,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照料护理问题,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通过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重点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不同老年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特殊群体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城市、农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通过改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重点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到2020年,全市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的12%以上。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准入、竞争和监管机制,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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