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工资啦! 宜宾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宜宾晚报 2018-08-15 10:57 大字

晚报讯 近日,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发﹝2018﹞9号)有关要求,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2018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提升了最低工资标准数,居民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

据公开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上海、广东、山东、新疆、四川、江西、广西、云南、西藏、辽宁、北京、江苏、河南等十余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宜宾此次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各县(区,含临港经济开发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各县(区,含临港经济开发区区)每小时17.4元。

注意!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另外,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敲黑板,划重点!调整对以下几类人群有影响:

基层劳动者

包括清洁工、搬运工、修理工、推销员、服务员、钟点工等。这些人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也最能影响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销售人员

从事这些职业的员工大部分收入是由销售提成构成的,如果销售业绩不理想,那么有可能就只能拿到最低工资。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这些销售岗位人员来说也有较大影响。

初创企业员工

有一些小企业,虽说给员工发的工资并不低,但是员工的社保、公积金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对于员工来说,虽然说到手的工资多了,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利益受到了损害,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他们也有影响。

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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